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税发〔202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