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免税判断标准是否包括不征税收入


  Q1: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判断标准是否包括不征税收入?

 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判断标准不包括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不征税收入。


  Q2:我公司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之前根据财税2015年78号文件规定,废旧塑料产品退的比例是50%,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规定,废塑料、废的塑料复合材料退税比例为70%。我公司因为适用增值税缓缴政策,未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在3月1日后我司缴纳税款后可以申请退税了,是按50%比例还是按70%的比例计算退税?

  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同时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新的文件规定,如果之前因缓缴税款未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在3月1日后申请按新的文件公告执行,即按照70%作为比例申请即征即退。


  Q3:打印店提供打印资料并订装成册的服务,应按什么品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款第6项规定,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因此,打印店提供打印资料并订装成册的服务,应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Q4:将沙土在一个工地内进行搬运,应按照货物运输服务还是装卸搬运服务缴纳增值税?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一条第(六)款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4.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因此,将沙土在一个工地内进行搬运,应按照装卸搬运服务缴纳增值税。


  Q5: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支付给客户单位一笔伙食费,用于外派员工在该单位就餐,是否可以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的时候扣除?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因此,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支付给客户单位一笔伙食费,用于外派员工在该单位就餐,不可以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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