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弟代表:对协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者追责严惩

监管机构和社会各方应共同正视相关利益者协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在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对于协助造假者也要严肃追责惩罚,迫使其产生敬畏之心,从源头上消除造假隐患。”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近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赴京出席全国两会,朱建弟代表将带去1项议案和6条建议,涉及修改《公司法》相关条款,建立统一电子银行函证基础设施,综合考虑证券服务机构民事赔偿责任背景来确定行政处罚力度等多个领域。
微信图片_20200521140353.jpg
当前,注册制为资本市场开启新的篇章,也对证券服务机构等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立信首席合伙人、证券服务领域老兵,朱建弟表示自己深深感受到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这份重担。
对协助造假者要严肃追责
瑞幸咖啡、康得新等上市公司重大财务造假事件,在资本市场引起轩然大波。
“对于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况,大家通常比较关注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和董监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但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相关利益者还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关注。”专访中,朱建弟向记者表达了这种担忧。
例如,有的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串通,出具虚假的银行询证函回函、虚假银行回单、虚假银行对账单,欺骗注册会计师;有的上市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的形式转到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形式上是合法的,但随后又按照上市公司指令,转到第三方,进行非法使用,注册会计师函证时,相关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又出具虚假证明,误导注册会计师。
此外,一些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也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帮手。更有甚者,有的公用事业部门也和上市公司串通,出具虚假供电费用、供气费用、粮食储存数量,协助上市公司进行生产成本、销售造假。
从已被处罚的财务造假案例看,几乎都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但往往比较隐蔽,通常不为大众所知,在监管方面亦无相关立法支持。
扰乱市场秩序者,监管应重拳出击。在朱建弟代表看来,监管机构和社会各方应共同正视相关利益者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问题,在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对于协助造假者也要严肃追责,迫使其产生敬畏之心,从源头上消除造假隐患。
消除上市公司造假发生的外部土壤,净化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朱建弟建议可从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加大退市力度。建议提高上市公司以财务造假粉饰报表的违法成本,加大退市力度,建立更为紧凑的退市程序,增加市场可预见性。
二是建立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市场“声誉资本”档案记录机制,倡导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三是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协调机制,以及媒体和公众对资本市场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和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优化监管环境,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
四是推进落实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注册制之后上市标准较宽,与之相对应的是退市力度加大,必须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提高赔偿标准和范围,提升投资者的索赔效率,简化前置条件的设置。
证券服务机构应精修“内功”
“注册制时代带来新的监管形势与执业环境,企业资质良莠不齐,中介责任在加大,证券服务机构需化外在压力为内生动力,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上下功夫。”朱建弟代表呼吁。
他表示,注册制为资本市场开启新的篇章,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警惕资本市场潜在的各种风险,对执业质量保持敬畏之心,知所行止,严守底线,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一要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保持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落实基础审计程序,加强质量复核,全方位提高审计质量。
二要强化对项目合伙人执业质量的问责,关注重点领域,如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高”并购重组、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等。
三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系统思维降低审计风险;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加强事务所的管理,以制度管人,以文化管心等。
朱建弟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科创板,是为处于不同产业模式和阶段的企业量身定制的增量市场;创业板注册制的改革则是将存量市场盘活,实现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在他看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内部各板块定位、功能均有所不同,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以及市场各参与主体应携手努力,各司其职,共同将资本市场的生态系统做优做强。(国际金融报)

来源:人民日报

Copyright © 2001-2017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54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