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观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相关问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
人民日报:“十三五”期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为企业减负 为创新加油
Copyright © 2001-2017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54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