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观察
股权转让收入较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达标,研发费用能加计扣除吗?
相关问答
我单位从事生物药品制造业务,同时也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假如某一年股权转让收入较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达标,还可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
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50%以上,是企业作为制造业享受100%计算加计扣除优惠的条件,对于有制造业务的企业,即使当年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仍然可以享受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
可以按照75%计算加计
扣除
。
上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
放心!官方说9月1日后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Copyright © 2001-2017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54590号